关于调整北京来平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
关于调整北京来平人员
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
(第37号)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“ 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 的防控策略,切实加强北京来平人员管理服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调整通告如下:
一、6月3日(含)起从北京市来平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(隔离时间从入浙之日开始计算)。6月3日(含)以后从北京来平且未满14天的对象需就近到乡镇集中隔离点隔离至隔离期满。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前均须按规定进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、2次血清抗体检测,符合解除医学观察标准的方可解除隔离。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,按有关规定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,确定为疑似病例、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,按照现有疫情防控规定稳妥处置,并及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,落实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管理等相关工作。相关检测费用由县财政承担,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。
二、所有北京来平人员必须在返平前或抵达平阳1个小时内通过“外管家”平台或12345热线进行报备。到达平阳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平阳动车站、各乡镇客运中心等入平通道工作人员或居住地所在村社申报登记。
三、村社、住宅小区、用工单位要继续落实重点场所、重点领域“亮码、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”等健康管理措施。发现北京来平人员要第一时间核查、第一时间汇总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。
四、市民如有发现北京来平人员未及时申报登记的,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报告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。对瞒报、缓报、谎报信息,造成疫情传播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五、建议广大市民近期“非必须不进京,非必须不邀请,非必须不返平”。如必须前往,请提前向所属单位、村社报备,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;返平后,要按照相关规定,落实防控措施。
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0年6月17日
来源: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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